二OO七年隆回县酒类流通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加大推进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力度,标本兼治,构筑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 全县备案登记:争取达到800家,同比增长100%。
2、溯源制度:争取批发商《随附单》使用率达80%。 3、宣传稽查:县城1次/月,建制镇1次/3月。 4、积极开展“放心酒工程”,确保无重大饮酒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办法》和《条例》,依法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关键年,抓好今年酒类流通工作至关重要,我局将采取八条措施,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充分认识酒类流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贯彻《办法》和《条例》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大造舆论声势,做到企业皆知,商户明白,消费者清楚。 2、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执法培训。主动与县政府法制办协作,结合《办法》和《条例》对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和专业法规岗前培训。对酒类流通管理者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指导经营单位规范销售管理。
3、加强备案登记工作。完整准确记录保存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档案,使之成为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消费者的安全手册。 4、加强实施在酒类流通企业(户)悬挂“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 5、加强实施在酒类流通企业(户)实行“随附单”制度。做到单随货走,货不离单,单货相符。 6、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主动与工商、公安、卫生、质检、食品监督、文化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同他们沟通、协商,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促进《办法》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7、争取县政府大力支持。在经费和执法方面争取政府支持。 8、积极开展 “放心酒工程”。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隆回县商务局
二○○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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