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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商务局2008年度酒管工作总结
2008-12-19 17:05  文章来源:隆回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隆回县商务局

2008年度酒管工作总结

 

2008年,我县商务局酒管办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操作、规范市场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及违规操作,维护了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年我县酒类经销商办理酒类批发证已达5家、零售备案登记证已达518家,开展各种酒类执法检查30余次,综合行政执法突击检查4次,立案12起,结案9起。现将2008年度酒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快酒管工作的建设步伐
  我县坚持从“建设和谐隆回”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酒类管理工作是体现隆回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商务局成立后,更是把这项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特别是今年7月份单位搬迁新办公地点,面貌焕然一新。根据需要,局党委研究决定机构重组,人员岗位分工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并设立专门的酒类监督管理办公室。针对酒管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服务要求高等特点,专门抽调了一批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丰富、懂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酒管办,行使酒类监督管理职能。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依法治酒的良好氛围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颁发后至今,我县商务局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宣传。一是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在城区及全县部分重点乡镇进行巡回宣传。迎奥运期间各酒类批发经营企业(户)非常重视酒类饮品消费安全工作,由商务局酒管办牵头安排,各大中型酒类经营企业在门口醒目位置各挂一条“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宣传横幅。二是多次组织召开酒类经销商会议召集全县酒类经销商、各类品牌酒业务经理学习、培训以及各种会议3次。三是积极参加市组织的酒类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月17日,隆回县“湘隆藤三七”酒业董事长孙楚文在培训会后,经市县商务局酒管办推荐,受到了湖南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处处长兼省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飞的亲自接见。四是经常组织酒管执法人员深入市场广泛宣传酒管法规知识。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酒管工作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酒类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酒类经营环境。
  (三)规范证照办理,确保酒管工作的有序推进
  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是开展酒类管理的主要手段。为搞好证照办理工作,一是深入走访,摸清底子。
7月16日—18日,酒管执法组全体人员连续三天顶烈日、冒酷暑,不分昼夜对城区比较集中的沿河大道一线夜宵店(点)和城西总站周围小餐饮店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整顿。二是组织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因人(店)制宜,坚持原则,诚恳待人,分门别类,先后开展酒类批发商、酒类零售商、酒店酒家等办证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四)组织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酒类经营中的违规行为
  一是从流通环节上,取缔无证经营,规范酒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进货渠道。迎奥运期间,查获金茂超市不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违规茅台酒11瓶,处罚时分管领导和酒管办主任多次受到电话、地方无赖的恐吓和无理取闹,最后在事实面前毫不手软,对金茂超市进行了应有的处罚。另
经举报后于7月22日专程赶往金石桥和高坪两镇,当场查处一起某酒类厂家违规擅自向一无证经营批发商送货代理销售行为。

二是对从事酒类商品的展销、促销、新闻发布等活动进行严格的备案审查,对不正当竞争活动,坚持不能备案登记,并进行严厉查处。还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县内的各大超市、酒店等主要酒类零售场所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对没有到酒管办办理酒类手续的产品一律下柜,让全县人民在喜庆的节日里能饮上“放心酒”。

三是严格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11月27日,在市酒管办指导下,对城区保健品酒类市场进行了清查整顿,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保健酒类商品无《酒类流通随附单》或者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全;经销“食”字号保健酒类商品的药店均未到酒管办进行备案登记,擅自经营酒类商品,严重影响了我县保健酒类市场经营秩序。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经销商责令整改,督促不合格和违规酒类商品立即下柜、禁止销售。

四是综合行政执法突击检查四次。今年以来,酒管办执法人员采取明察暗访、引蛇出洞、突然袭击等有效手段,行政执法检查以城区专卖店、大小商超和酒店餐馆为主,深入边远乡镇的农村市场,共立案12起,已结案9起。共查获假冒高档贵州茅台酒系列122瓶、五粮液酒34瓶,水井坊2瓶,其他违规销售酒类52瓶,雪花、燕京等品牌啤酒13件。11月28日,某两家“国酒茅台”隆回总代理商受到贵州茅台酒厂举报涉嫌侵权行为,现已责令整改。其中一家新开张不久的某专卖店唯利是图,真假不辨,11月26—27日在市县酒管办先后两次执法检查时共查获假冒国酒茅台系列酒101瓶,严重违反了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影响极坏,受到了厂方的严厉谴责和市县酒管办的严肃查处。在酒类监督管理过程中,同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讲政策、明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酒类市场,较好地维护了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全县酒类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我县地域宽广,酒类市场辐射大,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给予保障,工作比较被动,缩手缩脚,顾此失彼。

二是抽查《随附单》使用率较去年明显好转,但多卖少开、填写不规范现象较为严重。

  三是个别经销商唯利是图,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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