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统计局初步统计和国家统计局湖南省调查总队初步统计,1-4月全省共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1.84亿元,同比增长16.7%,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绝对额比上年增加148.87亿元。分地域看,城市完成消费品零售总额595.63亿元,同比增长17%;县城完成175.72亿元,同比增长15.3%;县以下农村完成270.49亿元,同比增长16.9%。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完成零售总额889.35亿元,同比增长16.5%;住宿和餐饮业完成138.96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他行业完成零售总额13.53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4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7.17亿元,同比增长16.7%。1-4月份,平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1%,高于去年同期4.9个百分点。
1、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城市仍是消费主力,城乡市场增速差距进一步缩小。
随着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商品市场链条的延伸以及消费环境的改善,全省消费需求稳步上升。1-4月份,全省共完成零售总额1041.84亿元,增长16.7%,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1.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共完成零售总额595.63亿元,同比增长17%,县城完成175.72亿元,同比增长15.3%,县以下农村完成270.49亿元,同比增长16.9%。1-4月份,城市完成零售总额占全省总额的57.17%,所占比重较上年同期扩大0.14个百分点。城乡市场增速差距为0.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缩小4.7个百分点。
2、批发零售贸易业结构继续优化,住宿和餐饮业保持快速增长。
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889.35亿元,同比增长16.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1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业实现零售总额219.92亿元,同比增长24%,高于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增速9.77个百分点。
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规范化、多元化和特色化的发展模式,优化了行业结构,提高了行业服务水平,使其成为消费品市场发展的领头羊。1-4月份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138.96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19.90亿元,同比增长26.9%,高于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增速9.5个百分点。
3、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热点消费商品持续快速增长。
1-4月份石油及制品、汽车、通讯器材、体育、娱乐用品等商品持续热销。按零售额排序,前五名分别是石油及制品类62.57亿元,汽车类40.54亿元,食品、饮料、烟酒类27.53亿元,服装、鞋帽、针织类22.58亿元、家用电器和音制器材类14.32亿元。1-4月份零售增幅最大的商品是机电产品及设备类60.7%,金银珠宝类58.6%,体育、娱乐用品类57.1%,通讯器材类53.9%,金属材料类50.4%,汽车类39.7%。
4、全省食品价格大幅上扬,拉动全省物价指数的上涨。
1-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1-4月份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4.5%,其中,全省市场食品价格累计指数为110.5%,拉动整个物价指数上涨3.7个百分点。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6%,与3月份持平。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中,烟酒及用品价格、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与上月持平,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居住价格略有上升,分别上升0.1%、0.2%,食品、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3%、0.2%、0.1%。
此外,生产资料需求的增长,居民收入的提高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等,都是导致物价上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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