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啤酒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9-06-18 08:28  文章来源:隆回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隆回县商务局
关于开展全县啤酒市场专项整治的
  
 
各酒类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确保旺季啤酒市场的消费安全。根据市商务局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安排,县商务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啤酒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做好酒类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全面提高啤酒市场监管水平,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啤酒市场秩序,使我县啤酒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对啤酒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整顿和清理,打击无证批发和从无证厂商进酒及制售假冒伪劣啤酒等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促进啤酒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建立完善啤酒市场监管体制,确保消费者饮酒安全;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帮助啤酒厂商、酒类批发商有序经营和公平竞争,严厉打击酒水买断经营等商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整顿和规范啤酒批发、零售企业,使流通市场有序、稳定、健康发展。批发商重点检查有无批发许可证,所经销酒品的生产企业有无生产许可证,从厂家购酒的有无正式发票,所购进的酒品有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卫生检验合格证;有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是否使用捆扎包装或非B字标记玻璃瓶包装啤酒;进口酒有无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零售商重点检查是否从有证厂商进酒,从厂家进货的要有正式发票,商家进货的要有专用单或者随附单。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啤酒制假贩假行为。要重点对县城区域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KTV等啤酒经销单位进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检查,对不开、少开或填写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进行处罚。同时要把县城周围地区及边远山区的农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集中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批发和从无证厂商购酒的违法行为,切实堵住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
(三)规范管理,促进酒类市场有序经营和公平竞争。目前利用送冰柜、太阳伞做广告,利用过节、庆典买一送一甚至赔本买断经营权搞不正当竞争,利用酒瓶盖返利、摸奖做促销等现象时有发生。对酒类展销、促销、广告等经营方式和手段应从厂商到批发、零售经营者进行层级规范管理,严格进行备案登记,酒类展销、促销必须限时限量,发布广告必须在允许范围之类,从而防止酒水买断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
(四)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啤酒市场整治情况。加大宣传报道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企业;对无证批发、从无证厂商购酒、制售假冒伪劣啤酒经营企业要给予严厉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通过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品进入市场,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放心啤酒,营造规范秩序、打假保真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
   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历时3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20日。认真学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找出解决办法。
   (二)整治阶段。6月20日—9月15日。一是对全县所有批发、零售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建立啤酒经销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和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二是根据整治方案要求,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要求,组织对啤酒市场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和执法检查。重点是打击无证批发和从无证厂商购酒以及经销假冒伪劣酒品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县商务局对全县啤酒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啤酒批发商要搞好自查,并于9月15日前,把啤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商务局。电话及传真:2379973。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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